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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欺凌事件?

(文︰林超榮)

家長非常擔心,社民連三子在立法會掃,會教壞年輕人。

對與錯,大家心裏有數,要跟年輕人分析這一件事,不是單從一段掃畫面開始,要全面了解,可分三方面討論。

第一、議員Vs 財爺,根本上一是個權力不對等的遊戲。曾財爺的權力來自特首,特首權力來自北京,背後是有一個龐大的權力系統。議員是人民的代議士,勢孤黨弱,一大一小,強弱分明。

假設,我和黃議員爭車位,初則口角,繼而有人掃枱,掃枱者當然不對,因為,我們是一場平等的角力。相反,一個小議員單挑一個龐大權力集團,我們要同情弱者一方。

第二、小議員掃場,背後的目的是什麼?

他的抗議不是為了個人被減薪,或不滿無薪假期,他是反抗一份背負七百萬市民福祉的財政預算案。

在 沒有私人利益之下,非常明顯,這是一個政治訴求。當我們面對一個政治訴求,就像五十萬人上街,遊行不夠路,衝開三條行車線,雖然不尊重法紀,都要 網開一臉。否則,每一次示威遊行都是搗亂。學生不越軌,六四就不會發生。霸佔天安門一個月,你都覺得他們犯法,但應該包容,大學生不是犯罪。

第三、黃毓民的行為是不是暴力?黃議員的目標不是擊倒曾俊華,取他性命。社民連不是恐怖分子,要脅曾俊華作為人質,逼政府就範,血流立法會,爭取公義。他們只是「嘩眾取寵」(曾俊華語)或是「行為不檢點」(曾鈺成語),他們的目的不是傷人,而是擾亂程序,引起關注。

唐司長去信投訴三子,並在覆函中要求保護高官人身安全,是以為立法會出現同學欺凌事件,還是他自己患了驚恐症?
(3月6日《明報》-「蒼蠅一聲笑」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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