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 2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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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清晨﹐在睡床上輾轉間做了一個夢﹐看見馬謝二人正站在台上迎接點票結果﹐眾人都在台下凝神靜氣等待﹔這時候﹐有人給馬遞了一張摺了起來的小紙﹐他接過來打開一看﹐竟是面色一沉﹐而他身邊的謝﹐打開自己的小紙一看時﹐卻是大喜若狂﹔結果呼之欲出了﹗在夢中的我﹐心頭彷彿被重擊了一下﹐一陣強烈的悲慟感湧至﹐心想﹕「真的輸了嗎﹖shit﹗」
就在這時候﹐我隱隱睜開了眼睛﹐迷濛裡看到枕頭旁邊的白色床櫃﹐半清醒的意識告訴我剛才是發夢﹐可是﹐心頭那股很真實的﹑難以忍受的失望感卻依然存在。
終於﹐掙扎了好一陣子﹐我完全清醒過來﹔摸到了身邊的電話﹐撥了一個號碼﹐聽筒另一端傳來精力充沛的一聲「喂」﹐然後對方還未等我說話﹐已經急急報上消息﹕「小馬哥大勝﹐大勝200萬票﹗」
「 是嗎﹗」我高呼了出來﹐本來瞇成一線的雙眼現已瞪著﹐剛才的夢境憂慮已一掃而空﹐不自覺由衷的鬆了一口氣。
那一刻﹐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會這般緊張。說到底﹐自己既無份選﹐而選的又不是自己的領導﹔台灣嘛﹐其實就只隨旅行團逗留過三天。或許﹐就是有點像球迷追捧一場精彩球賽的心態吧 –反正自己的家鄉不是「禁踢波」就是「打假波」﹐那只好把精神寄托往別國的球賽了﹔反正就是旁觀也興奮﹗
電視新聞畫面上出現的高漲氣氛﹐看得人心頭怦怦亂跳﹐人群裡有狂喜的﹑高叫的﹑落淚的﹐看著也不禁感動。我心想﹐如果他們對待民主機制的衝勁﹐就是一隻燒得紅熱的鑊子上﹑狂亂躍跳的熱油﹐那麼加拿大人 — 就是半暖不暖的一堆糯米粉糰﹐又黏又呆。
加拿大這地方﹐今時今日﹐有50%投票率已經幾乎要偷笑了吧﹖
這裡的人總是﹐平常會很不屑其他「民主落後」國家的行徑﹔聽說誰給踐踏人權﹑誰給剝削自由﹐各人大抱不平地謾罵與發放憐憫的同時﹐也就在提升「自我良好」的感覺 — 看﹐我們這邊畢竟文明進步得多﹗不過﹐當轉頭來對著這屬於自己的完善民主機制之時﹐各人卻是一臉淡然﹐好像性冷感的模樣。生活要求嗎﹔最緊要賺到錢啦。政黨嗎﹔其實選誰都無甚分別吧。投票嗎﹔今天其實比較忙。
而且﹐即使各人肯「俾面」出來投票﹐也不能期望太高﹔就是四年來醜聞連連﹑把選民數度欺騙的自由黨﹐也可在省選中「山泥傾瀉式」再大獲全勝﹐你不禁質疑﹐這兒的人是否太「天真與傻」﹖
幸好﹐台灣的選民實在沒有令人失望﹐憑著選票充份證明出智慧﹐並給政客清楚知道﹕人民是懂得判斷的﹐請好自為之。反而是加拿大這邊﹐一個又一個「陳水扁」﹐誤了事之後都總會繼續被選民追捧﹐似有金剛不壞之身﹐才是真的吊詭。
三月 2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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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這一詞﹐愈想愈玄。 (而最經常把「解放」一詞掛在嘴邊的﹐倒是最擅長封鎖與打壓的人﹐也真諷刺的﹐就如一個在大學裡教導女權主義的教授﹐原來每晚回家都打老婆一樣。)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和平解放」這四字也真夠逗的﹔半個世紀過去了﹐人民似乎既無「和平」﹐又無「解放」。正所謂﹐凡事都有因果。藏民心底裡壓滿怨氣﹐頻頻暴亂﹐「源頭」豈不又是中共政府自己種下的因﹗
不容否認﹐暴亂藏民的失控行徑令人看得心寒﹐而來到這地步﹐政府需要強行鎮壓亦無疑是唯一做法﹐不過﹐就在老哥們口沬橫飛地爭辯「暴力鎮壓是否有理」的同時﹐是否又有人應該退後一步反省一下﹐為何事情會來到今日這個「不能不暴力鎮壓」的田地﹖
這個世界﹐從來都沒有一個人是一出世便「應該」隸屬另一群人的。別跟我說什麼大漢族主義﹑什麼統一中國﹑什麼元朝開始就誰屬於誰﹔要追究到底的話﹐「中國人」這意識根本在孫中山出現之前都不存在。誰「應該」統治誰﹐誰「應該」屬於誰﹐根本是一廂情願的主觀感覺﹔沒有對錯﹐只有權力與利益﹐就看你如何玩弄﹑拉扯﹑平衡。
就像一個有錢男人與一個美女﹐雖然當中沒有愛﹐但仍然可以互助互惠﹐在隱隱的恨惡中達到各取所需的平衡。不過﹐若然男人財大氣粗﹐貪得無厭﹐佔領了肉體還要強佔靈魂﹐要染指人的宗教﹑改造人的思想﹑侵犯人的生活﹑更加動不動便要打人﹐終究就是把女人逼得奮力出走﹐得個兩敗俱傷。
就是毛主席也同意﹐世上沒有無綠無故的恨。政府撫心自問﹐「和平解放」50多年來﹐真正臨到藏族人民的快樂與好處有多少﹖種種精神干預與權利剝削當中﹐最荒謬的﹐就是人家本來自顧自尋找的轉世活佛﹐現在都要由政府的「聖手」來「委任」﹐難得當權者也不覺得自己滑稽。
回看今次暴亂﹐本來實在不用發展到如此地步。3月10日﹐數300名僧人參加遊行紀念抗暴49周年﹐但步行至市中心中途已被警方阻攔﹐50多人被捕[1]﹔次日﹐近600名僧人從寺廟遊行到拉薩警察局﹐要求釋放前一天示威時被捕的僧人﹐但抵達後又遇到數千武警攔阻﹐武警後來還要發射催淚彈試圖驅散他們[2]。3月13日﹐連日大規模抗議﹐更多人被捕[3]﹔3月14日﹐抗議升級﹐「 有人聽到槍聲」[4]。四日的時間﹐由「步行」變成了「槍聲」。
一個心胸狹窄的強霸﹐就是容不他人的一點點聲音﹔1989年是這樣﹐2008年是這樣﹐原來廿年來都沒有進步過。
暴力就像怨恨一樣﹐是相向的﹐是一條只會愈裂愈大的冰縫﹐一觸發便全部都塌下。動不動便拘捕﹑清場﹑摧淚彈﹑再來便是真子彈﹔然後人民多年來壓抑的怒氣爆發﹐真正的血流成河了﹐當權者便就攤開雙手﹐說﹕我也是逼不得已。然後﹐還要急不及待的給他人冠以罪名﹐誰人煽動群眾﹑誰人策劃動亂﹐說得理直氣壯同時﹐竟又要禁絕採訪﹐把傳媒驅逐出境﹐給西方那班一知半解的老外又多抓一個把柄﹐像盲牛一樣嚷著什麼抵制奧運﹐不知所謂。
兩敗俱傷﹐真可惜。政府處理今次這場暴亂﹐就如幾十年來處理西藏問題的手法一樣﹐是徹底失敗。若然政府依然不肯改變﹐暴亂將來仍會繼續發生﹔領導時常把「解放」掛在口邊﹐不如先「解放」自己的腦袋。
三月 1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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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際機場圖片)
多倫多一名15歲白人女學生趁著March Break﹐隨校內40名同學和教師到中國進行8天實地考察旅行﹐但就在周日於香港準備登機返回多倫多時﹐被機場人員發現在機場的零售商店內﹐偷取一副價值300加元的名牌太陽眼鏡。她隨即被扣留﹐未能登上原定的班機。雖然她沒有被關在獄中﹐但卻被下令要留在酒店﹐由一位自願留下協助的教師監管。
昨日﹐香港消息指女生已在法庭承認了偷竊罪﹐並獲法官從輕發落﹐只被判罰140加元然後釋放。目前她已準備啟程返回加拿大。
這宗本來應該很平凡的偷竊案﹐忽然間在昨日成為了全多倫多鬼佬傳媒的焦點﹐大概只有三個原因:
1. 犯案者是未成年學生。
2. 她未非以私人性質旅遊﹐而是隨教育局的師生考察團。
3. 犯案地是海外﹐而且是香港﹐一個在老外眼中看來很exotic的地方。
就因為這樣﹐昨日我們罕有地在堪稱多倫多最大支嘢的CTV電視台新聞上﹐不斷看見香港赤鱲角機場的「資料片段 」在主播的報道襯托下重復播放﹐中間還夾雜住一些香港街頭及夜景的鏡頭﹐恍如旅遊特輯﹐差幾乎沒把帆船圖片都給翻出來。
公司裡面的香港人同事﹐看著電視畫面時不禁嘴角帶笑 — 感覺親切之餘還有點洋洋得意﹔雖然﹐根本不是什麼好新聞。
然後﹐電視台又訪問了被捕女生的父親。
他說﹐女兒是一名「乖孩子」﹐說她已承認過錯﹐希望能夠盡快回家。然後﹐這名護女心切的父親竟還加上一句﹕「如果這事發生在多倫多的Walmart﹐根本不會有人理會﹗」(原句是: It was a bone-headed play in the wrong country, if it had happened at Walmart in Oshawa, no one would have cared)。言下之意﹐就是怪責傳媒及大眾大驚小怪﹑小題大造﹐而他的女兒只不過是「不幸」地被針對﹐全因為案發地是「政權嚴厲」的地方(原句: “It happened in a country with strict regime”)。
看著這名腦囟應該已經生埋多年的阿叔﹐公然在電視鏡頭前說出這番話﹐確實令人目定口呆﹐啼笑皆非。當然﹐我們都知道每日的雞毛蒜皮偷竊案確然有如恆河沙數﹐不過做父親的得悉女兒犯了法﹐竟還說出這樣的一番話來﹐未免太嚇人﹗首先﹐如果我是警察總長﹐必然第一時間出來轟爆你﹔大叔﹐你這是呼籲多倫多市民若然要偷嘢的話﹐請留在多倫多偷﹐因為這兒的法治是軟弱無能(簡稱「廢」)的﹖又﹐如果我是Walmart老闆﹐必然第二個出來鬧爆你﹔大叔﹐你這是說Walmart的東西好偷﹐鼓勵人應該多些「光顧」?
還有﹐香港都算是「strict regime」﹖阿叔你應該慶幸寶貝女犯案地不是大陸﹐又或者是會把小偷斬手懲治的伊斯蘭國家﹗
總言之﹐阿叔這番言論的知識貧乏與邏輯的歪曲﹐實在不是「低B」一詞可以囊括。
大家在電視機面前起哄之際﹐一名男同事轟然一笑﹐說﹕「這個世界就是沒有父母願意承認自己的仔女是仆街仔﹗」
想想看﹐也的確認同。莫說是這等雞毛蒜皮的小偷案﹐即使是證據確鑿﹑被法庭裁定殺人放火燒屍的暴徒﹐在其老父老母的眼中﹐依然是「不可能會犯案的乖孩子」。就是不相信。
父母的眼中﹐總是沒有「仆街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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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第一天寫這篇感想之時﹐倒忘了轟CTV電視台﹗把這名阿叔的妄言播放出來﹐實在太過失禮。受訪者固然可以廢嗡﹐但編輯竟然剪出來播放﹐是否食懵咗﹖]
三月 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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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國﹐說話不能亂講﹐照片更不能亂影﹗
北京一間報社的一名新聞攝影記者﹐因為在採訪一次政府報告大會中拍攝到通州區區長一張「疑似低頭認錯」照(下圖)﹐令政府官員震怒﹐在三日之後極速被報社炒退。
政府領導生氣的理由,原來是不滿意王拍攝到鄧區長「低頭,閉眼,形象不佳」﹐最重要是令人產生「區長在道歉認錯的聯想」。問你死未﹗

(■令攝記被炒的「疑似低頭認錯照」。咁唔知網民「轉載」這張照片又會否被指「打擊政府形象」呢﹖)
據南都州報表示﹐《通州時訊》原是北京通州區委的機關報,而事件中的主角王力利則是裡面一名老資格的新聞攝影記者﹐但就在今年1月於河北「天下第一城」召開的通州兩會裡面老貓燒鬚。
據悉﹐王是報社派到這次大會現場的唯一一名攝影記者﹔會議在1月9日開幕,通州區區長鄧乃平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而有關的新聞連同王所拍攝的照片就在10日在《通州時訊》見報。到了11日,上午九時多,王的手機響起,是報社領導的電話﹐王聽罷即臉色一變﹐跟大伙身說﹕「壞了,昨天見報的兩會照片出問題了」。
那天在電話裏﹐報社領導要求王就該張照片立即寫檢查報告,要「深刻」,即日就要連同罰款500元一同送到領導的辦公桌,此外還特別加上一句:「你要不正確對待這事的話,我們就不能跟你續簽了。」
結果﹐王當日沒有吃飯就開始寫檢查報告,從「自身責任心不強」一直檢討到「影響通州形象」。下午1時半左右,王力利上交了報告;4時左右,報社召開了全體會議,王又在會議上做了「深刻檢討」。(真係好鬼「老共」Style﹐忍唔住笑咗出黎。)
但就當大家以為這事情可能就這麼過去了的時候,領導突然宣布了辭退王力利的決定。王坐在下面,臉煞白煞白的。散會以後,很多同事圍在他身邊安慰,有人哭出了聲。
領導的理由是﹕「這張照片作為圖片新聞,傳達大會的精神是錯誤的,不振奮的,難道照片想告訴讀者,通州區去年的工作沒做好,區長在低頭認罪?」
原來﹐官員怒指照片會引發「區長在低頭認罪」的聯想,因此將事件形容為 「圖片新聞出現導向性偏差,政治影響極其不好,是一宗政治事故」。
報社領導亦指王在拍攝工作中「不夠敬業」,沒能拍到區長念報告時抬頭正視前方的瞬間,事後更私下跟他說:「沒法保你了,連我們這些領導都已經給區長做檢查了。」(不過截至目前,報社中就只有王力利一個人受到了處理。)
祖國官員處理這類事件的速度之快,永遠有如迅雷不及掩耳。從拍出這張照片到被辭退,不到三天;從知道照片闖禍到被要求離開報社,也只有短短六個多小時。
半個月以後的春節前夕,王力利拿到了一份辭退告知書。裡面列出辭退的部分理由是:「經查,2008年1月10日《通州時訊》第二版刊登你拍攝的鄧乃平區長代表區政府向大會做政府工作報告的圖片新聞出現導向性偏差,政治影響極其不好,屬於嚴重失職,是一起政治事故。經研究決定,即日起本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1月10日﹐《通州時訊》A2版出事的報道)
王力利事後說﹐其實在採訪大會當日﹐他在現場守了整整半個小時,但「區長那天做報告時基本上都低著頭念稿,一個半小時裏偶爾也會抬起一兩次頭來。」因此他一共拍了十一張,都是區長低頭念稿的照片,然後再從中挑了六張較好的發給編輯挑選。
至於報社裡面負責最後審查排版的編輯則承認,當日在電腦上挑選照片時,這張照片上區長的眼睛的確是睜開的,「至少能分得清黑白眼珠」,但沒想到最後印出來的報紙效果差強人意。
問題就是﹐究竟鄧區長那天究竟有無抬過頭﹖至今這仍是一個謎。但因為區區一張照片而痛失工作﹑忿忿不平的王力利就說﹕「要是有機會能跟區長交流的話,我就想跟他說:『您如果抬起頭來,我不會拍不到您』。」
在此奉勸所有祖國的報界行家﹐今後最好還是學陳冠希﹐隨時準備一部video camera把政府高官在大會上的行動作全時間捕捉﹐10分鐘的演講化成1300張連環圖﹐當中總有一張是鼻孔朝天﹑氣宇軒昂﹑盡顯祖國威勢吧﹐萬無一失。不過小心﹗若然不慎拍到領導反眼﹑吐舌﹑戚眉﹑甚至挖鼻屎等「疑似不雅照」﹐緊記要立刻毁屍滅跡﹐否則流傳網上作海外人士之笑柄﹐屆時可能是意圖顛覆政府罪﹐真係救你唔到。